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国家发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 (试行) 》的要求,宁波申菱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申乾裕科技有限公司,对2021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确认公司提供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确认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设备是否已经到位、测量程序是否符合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及相应的国家要求;
-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现将温室气体核查报告发布如下。
2021年度宁波申菱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作者: 发表时间 : 2022-10-08 浏览 : 1564